近年来,电信诈骗已成为我国新型犯罪的首要“毒瘤”。仅2019年,我国共破获此类案件20万起,总金额高达数万亿,拘捕犯罪分子16.3万人。
在严厉的打击下,骗子们在国内无法容身,于是将触角伸到了国外,毗邻中国的东南亚成了出境首选。
据评估,诈骗中国群众的骗子,有60%在东南亚,而其中又有近10万人在缅北,这部分人员中既有大量违法犯罪分子,也不乏被骗往该地区从事电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普通中国公民。
5月20日下午,四川西昌市公安局在礼州镇召开西昌市缅北回流人员警示教育大会。希望通过警示教育,让广大市民朋友能充分认识到当前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的严峻性,深入推进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以 身 说 法
大会现场,西昌籍“缅北回流人员”通过以身说法的方式,讲述缅北务工经历,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切勿相信任何赴缅招工信息,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宣 读 告 知 书
(礼州派出所所长韩春华)
宣布逮捕决定
截止目前,全市共立案侦查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0起,其中组织偷越国(边)境案2起,偷越国(边)境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逮捕7人,刑事拘留人5人,取保候审7人),查获涉案偷渡人员24人。移送起诉14人;人员核查管控111人,核查建档98人,宣布护照作废19本,收缴护照10本,报列不准出境人员111人。
犯罪嫌疑人:寸某某,男,汉族,1997年11月15日出生,西昌市安宁镇小桥村3组人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汉族,1999年10月13日出生,西昌市礼州镇江管村6组人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2000年01月30日出生现居礼州镇江管村6组
经我局依法侦查查明,寸某某、赵某某、王某某三人涉嫌结伙非法偷越国(边)境,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寸某某、赵某某、王某某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唐某,男,汉族,1986年04月25日出生,西昌市北城街道北门社区1组人
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男,彝族,2001年09月24日出生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发乡总发村5组人
经我局依法侦查查明,唐某、熊某某二人涉嫌一年内多次非法偷越国(边)境,该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唐某、熊某某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彝族,2001年11月28日出生,西昌市安哈镇上乡村2组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彝族,1998年5月10日出生,盐源县卫城镇半山村4组人
经我局依法侦查查明,马某某、杨某某二人涉嫌结伙偷越(国)边境,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杨某某执行逮捕。
签订责任书
西昌市公安局、礼州镇政府与礼州镇各社区村组签订关于《缅北回流人员管控责任书》
领导讲话
西昌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亚明
一要清醒认清形式。全面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出入境人员、涉诈重点人员管控的重要性、复杂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二要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质效;突出打击整治,形成强大震慑;强化源头监管,挤压犯罪空间,在继续落实宣传、打击措施 “压发案”的同时,特别重视“输出”和“输入”犯罪的整治,坚决防止我市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地”。三要坚持合力聚势。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加强信息互通,各单位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各界资源力量,规劝境外滞留人员通过正当渠道入境,要帮助回流人员做好本地再就业,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坚决防止人员再次外流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实效。